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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5 內部稽核組織、運作、人員任免、考核及薪資報酬之核定方式

一、內部稽核組織

1.本公司內部稽核之目的,在於對公司作業進行檢查,並對所檢查之內容進行評估,以確認作業控制之有

  效性,協助各單位主管瞭解所屬員工處理業務時效及求證各項作業是否符合法令及公司內部規章之規

  定;基本目的在於檢查錯誤及舞弊,積極目的應促進公司整體之營運效率。

2.本公司設置稽核室直屬董事會,置專任內部稽核主管一人。

 

二、內部稽核之運作
1.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立場,確實執行職務。在階段作業達成後,應將

  稽核過程中蒐集之事實、獲得的結論與建議,具體通知管理階層。稽核報告之次月底前交付各監察人查

  閱。

2.稽核作業包含定期性及專案性稽核,定期性稽核於年度開始前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稽核計畫,經董事會

  決議通過後依計畫執行。另視實際需要作專案性不定期稽核。

3.稽核人員覆核各部門年度內控制度自行評估結果,覆核結果併同稽核人員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

  事項改善情形,提董事會決議,以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

  聲明書之主要依據。

 

三、內部稽核人員任免、考核及薪資報酬之核定方式
1.內部稽核人員的任免、考核及薪資報酬之核定方式係依據公司規定實施,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准。

2.本公司稽核主管之任免,經董事會決議,並於事實發生日二日內將異動原因及異動內 容以網際網路資訊

  系統向主管機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