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永續
Home   /   企業永續   /   公司治理   /   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2024/04/17 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一、為強化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功能,本公司於民國112 年2 月24 日董事會通過制定「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本公司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內部績效評估最近一次(112年度)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績效內部評估結果於 113 年2 月21 日送交董事會報告檢討。
二、本公司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評估範圍應包括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個別委員會成員之績效評估,其評估指標之衡量項目及評分標準,均依本公司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準則之規範。

三、112年度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請參閱附件